关于中菲/菲中友好年

时间: 2012-02-24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何珊

中国与菲律宾领导人同意将2012-2013年定为“中菲友好交流年”, 促进两国在人文、文化等交流活动,加深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

两国领导人重申将通过和平对话处理争议,继续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以及营造良好的经济增长环境。双方重申尊重和遵守中国与东盟国家于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两国领导人对20年来中国-东盟关系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重申在讨论亚洲未来地区架构的性质和形式时应坚持以东盟为主导的原则。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及其他地区和多边组织的协调与配合。